案例一
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珠海市金湾区某某轩商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
2023年12月14日,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珠海市金湾区某某轩商行改正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的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
案件情况
2023年12月14日,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珠海市金湾区某某轩商行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摆放有“榜眼 倒水坑肉桂”茶叶对外销售。该茶叶采用礼盒包装,包装上标示净含量为225克,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分别为38cm×23.8cm×7.5cm。经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56.88%,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现场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二
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珠海市金湾区某某茗茶烟酒商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
2023年12月12日,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珠海市金湾区某某茗烟酒商行改正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的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
案件情况
2023年12月12日,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珠海市金湾区某某茗烟酒商行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摆放有“正山小种”茶叶对外销售。该茶叶采用礼盒包装,共有3层包装,打开外面2层包装,发现内部茶叶体积较小。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分别为45cm×30cm×10cm,经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61.48%,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该商品的包装层数符合要求、包装空隙率不符合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现场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三
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某某惠茶烟酒商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
2023年12月21日,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某某惠茶烟酒商行改正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的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
案件情况
2023年12月21日,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某某惠茶烟酒商行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摆放有“徐聘號一匠成茗大红袍(乌龙茶)”茶叶对外销售。该茶叶采用礼盒包装,包装上标示净含量为240克,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分别为30.9cm×28.73cm×10.8cm。经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67.46%,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现场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四
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珠海市斗门区白蕉某某信茶烟酒商行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
2023年12月22日,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珠海市斗门区白蕉某某信茶烟酒商行改正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的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
案件情况
2023年12月22日,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摆放有“盈德茗中国.英德红茶”茶叶对外销售。该茶叶采用礼盒包装,包装上标示净含量为180克,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分别为34.06cm×26.46cm×7cm。经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62.9%,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现场下架相关产品。
案例五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香洲区某茶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的行为
2023年12月20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香洲区某茶行改正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12月21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案件情况
2023年12月20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香洲区某茶行经营的“乌岽单丛”[净重100克],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为12cm×9cm×19cm,经现场测算,包装空隙率为36.6%,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Q>50g,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