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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2023-12-25 16:08: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落实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1号令)规定,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前,蓬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基层所监管人员、辖区内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针对办法中对“生鲜灯”的规定进行专题讲解宣贯,要求各相关经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生鲜灯”自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主动进行整改更换。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宣贯培训3场,培训监管人员60余人次,经营业户100余家次。

行动中,蓬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基层所业务骨干重点对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生鲜肉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经营者进行自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生鲜灯”,督促经营者及时进行更换。在检查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宣传使用不符合规定“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引导销售者使用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36家次,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生鲜灯”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目前3家均已完成照明设施更换。

下一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好总局81号令要求,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王正剑)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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