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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发布措施 进一步促进全州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2023-12-25 15:44: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近日,湖北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州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图源:恩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措施》共计七项内容。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指导商业银行落实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力度,力争全州房地产开发贷款年度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支持受困房地产企业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本、无还本续贷。鼓励商业银行对风险处置项目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按规定使用“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支持对“保交楼”项目增加配套融资贷款。

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商品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及其他类型房地产,分别按1.5%、3%、4%预征土地增值税。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算审核,及时退补土地增值税税款。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试点,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省内其他地区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恩施购房可向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四、实施“带押过户”政策。对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上市交易的,卖方可无需先归还原有房贷即可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押过户”获得贷款。

五、积极推进商品房去库存。新启动的房屋征收项目以货币补偿安置为主,不再以安排宅基地方式还建,原则上不再集中建设安置房,可采用购买商品房、新出让土地配建安置型商品房等方式筹集房源。支持国有企业购买存量商品住宅,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六、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实现业主委员会应建尽建,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提升小区管理水平。根据前期物业服务主体社会平均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按照前期物业收费定价权限和程序实时调整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违法行为。

七、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制定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措施。对二孩及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制定。县市通过定期举办房地产交易展示活动、集中开展让利促销活动等方式,促进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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