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药品监督>>

新疆奎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宣传

2023-12-19 10:23: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全市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日前,新疆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奎屯市康泰园社区药品安全宣传站围绕“守护社区药安全、携手健康向未来”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现场设置宣传咨询展台,重点宣传药品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和党中央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同时,邀请奎屯市铁路医院专家和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业企业为居民群众答疑解惑,提供中医问诊、免费测血糖、测血压等义诊服务;以讲座的形式向大家讲授药品不良反应与安全用药、正确认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践等安全监测知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法规监测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

本次活动悬挂宣传条幅2条,设置宣传展板2块,现场接受咨询40余人次,提供义诊服务50余人次,发放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宣传手册70余份,宣传普及人群达100余人,让药品安全走进千家万户,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

下一步,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把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作为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注重宣传工作的广泛性和时效性,继续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小英)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黑龙江省逊克县大平台雾凇风景区库尔 ...

  • 二连浩特:铁路口岸中欧班列稳步增长 ...

  • 安徽省涡阳县市场监管局石弓所开展猪 ...

  • 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 满汉双文书法家黎姝宏作品展在北京金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