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莱 文)近日,国务院食安办向36个城市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林芝市成为西藏自治区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自2016年6月被列入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林芝市积极构建责任、监管、宣传、能力“4大体系链”,着力打造“食安林芝”品牌。近年来,林芝食品抽检快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未发生集体性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连续两年列西藏第一位。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据悉,林芝市将以此次命名授牌为新起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全领域、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中国质量报》【共创食安城·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