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2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当天上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桥分局在辖区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生鲜灯”更换落实情况突击检查。某生鲜羊肉经营户未按照规定及时更换“生鲜灯”,被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这是《办法》实施以来崇川区开出的首张“罚单”。
《办法》公布以来,和平桥分局在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点对点走访、召开“生鲜灯”禁用提醒约谈会等方式,督促市场主办方及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自查自纠,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下一步,和平桥分局将持续开展辖区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如发现销售单位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将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王兴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