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3年5月23日,巴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蓝湾国际某副食店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副食店销售货架上发现:“齐治亮亮”辣白菜43包、“建湘哥”调味面制品12包、“辣媳妇”香辣素牛排13包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条之规定,巴州区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并处罚款10000.00元。
案例二
2023年1月11日,巴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天马山镇柳岗社区的某副食店开展了现场检查,在该副食店销售货架上发现:好人家®红烧牛羊兔调料2袋、淘乐屋®包学铺橡皮糖2盒、荣富®手工土豆粉条2袋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条之规定,巴州区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并处罚款1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