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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药丰大药房有限公司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通告(2023年第6期)

2023-11-08 12:56:38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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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药丰大药房有限公司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通告(2023年第6期)

湖北药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一律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需恢复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管理规定》通过药品GSP符合性检查。

为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信息予以通告。

附: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经营方式

注册地址

1

湖北药丰大药房有限公司

BA0271132

零售连锁

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路与后湖路交叉路口(原江汉区汉兴街姑嫂树路10号)京华国际B座栋/单元8层(14)、(16)号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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