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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规定容积存放瓶装燃气 广州中鑫能源有限公司黄埔区永和分公司被罚

2023-11-06 17:48: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近日,信用中国(广东广州)披露,广州中鑫能源有限公司黄埔区永和分公司因违反《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被罚。

(图源:信用中国(广东广州))

处罚信息显示,广州中鑫能源有限公司黄埔区永和分公司于2023年09月04日,在广州市黄埔区永岗隔田街1号101燃气经营及相关企业超过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级规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气,该点存放15kg实瓶17个,超出规定存放实瓶2个,超出规定容积13.3%,超出规定容积存放瓶装燃气不足1天。

该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七)项“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七)超过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级规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气;”的规定。

根据《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四)(七)(九)(十五)项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燃气经营及相关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超过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级规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气的;”的规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给予广州中鑫能源有限公司黄埔区永和分公司处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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