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广西桂林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信用建设的精神,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采取多项举措推动信用修复率逐年上升,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今年桂林市经营主体共修复信用信息逾1.5万条,修复率达到14.99%,目前在全区排名第2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具有无可替代的规范经营主体行为的导向与约束功能。信用修复制度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
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在符合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已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等条件后,可即时申请信用修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的当事人,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信用修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信用修复,提前移出公示名单。
当前,公众的信用认知和信用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信用修复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积极性和渴望度不高,往往是到需要办理行政许可、项目申报、投标贷款等环节任职受限时,才明白信用修复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针对这种情形,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发力,一是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先后开展3次集中培训,制作信用修复宣传小视频,广泛宣传《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提高公众对信用修复重要性和修复程序的认知率,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主动修复失信记录,重拾信用信心;二是强化统筹引导,梳理全市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总数,分辖区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主体实施一对一通知和引导,加强督导考核,定期通报,提升信用修复率;三是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开通信用修复线上申请渠道,简化修复程序,让经营主体实现足不出户完成信用修复,重回“市场赛道”。
经多管齐下的组合拳,桂林市经营主体整体信用修复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1~8月,桂林市经营主体共修复信用信息15226条,其中严重违法名单修复42条,经营异常名录修复14682条,行政处罚信息修复502条。(李娟 陈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