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某小区的电梯维保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抽查1台电梯的维保记录,并调取该电梯5月21日的梯内轿厢监控,未发现轿厢内维保项目保养痕迹。经调查,当事人未对涉案电梯轿厢内维保项目进行保养。该小区电梯维保单位为烟台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行为不符合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祝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