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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多措并举推进合同诚信体系建设

2023-08-16 14:16:49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陈 永 姚振群 记者 江 岱)近日,泉州市261家企业被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示为“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此之前,已有834家企业被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为“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这是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合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又一成效体现。

近年来,为了更好发挥合同行政监管职责、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泉州市积极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强化行政指导精准培育,探索开展以记录和公示企业合同信用为核心的“守合同 重信用”创建活动,通过对经营主体合同信用行为的正向激励,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守合同、重信用。

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以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减少消费纠纷为切入点,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在校外培训服务、医疗美容、商品房买卖、旅游服务、公用事业、汽车销售、快递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解决商品交易或服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权利义务划分不清晰、服务效果约定不明确等问题。

在近期开展的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重点行业经营者召开行政指导会议,推广使用《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医美经营者使用示范文本减少因签约不当造成的合同纠纷。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还通过采集与群众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销售和服务领域格式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点评和披露警示。今年“五一”假期,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出“警惕旅游合同霸王条款”相关警示材料,对“中途退团概不退款”“变更行程不受约束”“财产损失概不负责”等常见的旅游服务“霸王条款”进行点评公示,帮助消费者提高识别旅游服务不平等格式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此外,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剑指经营者利用含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受理消费合同侵权违法投诉举报18175件,查处格式条款违法案件149起,有力整治规范了市场秩序。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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