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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广告经营主体作出行政提示

2023-08-03 10:46: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广告经营者作出如下行政提示。

1.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放面向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

2.不得发布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的广告以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的培训广告。

3.不得以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4.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活动。

5.不得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上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6.不得以“一对一辅导”“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精品托管”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形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7.不得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违法教育培训广告。

8.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告诫相关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营造呵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广告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来源: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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