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某模具有限公司使用压力容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据了解,执法人员某模具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的4台贮气罐均未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遂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制作现场笔录,责令该公司限期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期限届满,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复查,发现仍不符合规定。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相关压力容器,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
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质量、运行状况等,有利于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逐台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殷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