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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查处首例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案件

2023-04-27 17:58: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一食品生产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被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这也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首例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案件。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控制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的关键。《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等职责。此次被处罚的食品生产企业,是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水阳所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存在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未配有食品安全管理员;生产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环节中主要负责人缺乏履职记录;未按要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问题,这些行为涉嫌构成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因此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下一步,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案例作为警示,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执法人员也将根据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线上线下培训、食安员小程序抽考等方式,持续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督促企业履行义务。(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 朱波 秦芬)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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