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药品监督>>

内蒙古鄂伦春旗市场监管局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联合督查专项行动

2023-04-03 15:45: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局领导带队,综合执法稽查、价监竞争、知识产权和广告管理、产品质量、药化械等监管股室及执法大队的业务骨干组成督察组,对南部乡镇的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重点单位开展检查行动。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由局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各相关股室、所、大队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监管工作展开全面检查,有效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是全面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坚决打击哄抬价格、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歧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三是全面加强广告监管执法,紧盯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等重要商品,严格做好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依法查处仿冒混淆、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四是全面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线上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五是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执法,督促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加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六是全面加强药械监管执法,持续净化药械经营环境,确保药械安全,对发现的药品违法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违法经营使用等违法行为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形成震慑效应。

此次督导联合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加强自身自律,依法合规经营,自觉规范各类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检查药店及医疗机构20余家,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部分医疗机构公示不规范、阴凉条件储存药品未放置20℃环境、医疗器械验收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罗玥 通讯员石蕊)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连云港港码头实行24小时运转

  • 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 助力中国式 ...

  •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参加 ...

  • 瓜州:打好动物疫病“预防针” 构建 ...

  • 2023秋冬中国国际时装周在北京举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