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农资价格监管

2023-03-31 13:30: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春耕生产化肥、农药、种子等涉农物资的“稳价格”工作,防止扰乱市场价格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近期,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耕生产化肥、农药、种子等涉农物资市场价格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

一是对涉农物资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包括:涉农物资经营者在购销过程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的行为;采取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提高涉农物资销售价格等违法行为;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二是对冒用商标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商品性能、功效、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业营销行为。

三是注重政策宣传引导。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及时对各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开展提醒告诫和政策宣传,宣讲《价格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经营行为、承担社会责任,构建放心消费的市场秩序。同时,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涉农相关投诉举报,妥善解决农资消费纠纷,积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检查持续至4月底,区市场监管局将扛实监管责任,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营造农资市场良好价费环境。(供稿: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连云港港码头实行24小时运转

  • 加快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 助力中国式 ...

  •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参加 ...

  • 瓜州:打好动物疫病“预防针” 构建 ...

  • 2023秋冬中国国际时装周在北京举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