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南华县头盔(含摩托车乘员头盔和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管,共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南华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销售环节头盔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对经营者的普法用法宣传指导 。把《产品质量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讲解,指导经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开展生产经营。
二是加强销售环节监督检查。督导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建立产品进出货台账,不销售“三无”产品。其中,对摩托车乘员头盔重点检查是否有CCC认证标志,CCC认证标志是否真实有效;对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重点检查是否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和产品合格证。
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配合省州开展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企业依法落实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监管措施。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获得CCC认证的摩托车乘员头盔、质量不合格头盔、“三无”头盔、假冒伪劣头盔等质量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该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头盔产品销售企业21户(次),检查头盔产品 36个品种,318个头盔,对3家经营“三无”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三无”电动自行车头盔立即下柜退市,肃清净化了销售市场,有力有序整治南华县头盔产品质量经营秩序。(云南省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殷圣丽 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