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郎溪县市场监管局对一起将养殖鱼标称为野生鱼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郎溪县市场监管局在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中,通过抖音自媒体平台,发现某餐饮店在抖音宣传“野生鱼类、野生甲鱼”,在经营场所宣传“吃野生鱼”“野生大鲫鱼 产地南漪湖”,店内电子菜单页面标注“野生鱼类”字样。经查证,该餐饮店宣传的“野生鱼”系从农户个人手中购进的养殖鱼。
该餐饮店以“野生鱼”为噱头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郎溪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陈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