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查处了一起涉疫情虚假宣传案,已向涉案商家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母婴用品生活馆售卖的某款饮品具有消炎、退烧新冠病毒防治功效,可能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接到工单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核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市民举报的产品,仅发现了该产品的标价签。经查,涉案的产品为酵母β-葡聚糖接骨木莓饮品,是一种普通食品,并不具备药用功效,当事人以328元/盒(买3盒送1盒)的价格,共销售该产品10盒。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录音资料,该母婴用品生活馆店销售人员在销售这款普通食品时,告知有消炎、退烧的功效,有意对该产品的功效作引人误解的说明。在销售人员引导下,举报人共花费984元,购买相关产品4盒。
执法人员在调查后认为,当事人在销售产品时作出了让人误以为该食品具有消炎、退烧防治新冠病毒感染等与其产品性质不相符的功效的说明,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他们抓住了市民储备消炎、退烧等抗疫药品的实际需求,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说明,增加销量。”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将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提示,部分商家利用产品的某些成分作为噱头,在销售产品时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说明,趁热点以增加销量,消费者要加以辨别。如发现违规宣传等行为,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吕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