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日前,《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由4部分29条组成。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明确了山西省标准化发展的战略定位和指导思想,确立了山西省标准化事业发展的分阶段目标。第二部分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设置了“夯实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标准基础”等19项任务。第三部分围绕促进山西省标准化事业自身发展,设置了“推广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成果”等5项任务。第四部分从“强化组织领导”等3方面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不仅在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上与《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保持高度一致,而且具体地体现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的全域标准化、以市场为主导力量的标准化、实现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融合发展的标准化、标准适度超前以引导产业发展等新的理念。
《实施意见》在充分遵循《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山西省情安排部署各项任务。《实施意见》充分征求了山西省11个市政府、53个省直单位及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的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任务主线,发挥好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优质发展、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好“双碳行动”等。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