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辽宁省丹东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通用事项抽查检查

2022-12-29 09:38: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推进企业依法公示信息、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现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辽宁省丹东市市场监管局于10月初至11月末对市本级企业通用事项进行了抽查检查。

此次抽查检查坚持 “双随机 、一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信息核查等方式,对2022年度企业公示信息、登记行为等通用事项进行检查。

检查中以大数据核查为依据,分类施策确定抽查检查比例和范围。抽检比例和数量按照不低于辖区内存续企业总数的3%计算;检查对象包括休眠企业、信用修复企业、未公示出资等即时信息企业、住所登记采用告知承诺制企业以及其他部门公示的黑名单企业共计82户。检查实施按照“谁登记、谁监管、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本级承担检查任务的检查对象名单确定后,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参加本次检查的执法人员名录,实现检查对象与检查企业随机匹配。检查实施时着重落实“进一家门,查多项事”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对企业的执法干扰降到最低。

截至11月30日,此次抽查检查已结束。检查中对企业在年报公示信息事项中存在股东出资信息公示不准确,即时信息未公示或公示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执法人员及时予以指导规范,并且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对因失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21户。检查结果被认定为正常的企业51户,检查合格率为70.8%。

目前,丹东市市场监管局已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记录检查结果以及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结果,并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被检查企业名下进行公示。(来源:丹东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思南许家坝镇:基础强 黄牛产业兴

  • 山东成武:90后大学生返乡创业当猪 ...

  • 龙里醒狮镇:“亮晒”出风采 “评比 ...

  • 江苏省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实行价格和 ...

  • 砥砺担当作为 谱写质检华章——20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