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标准天地>>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通知 明确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生产许可有关要求

2022-12-28 14:10:44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文礼)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GB 25192-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将于今年12月30日起实施。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明确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做好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新旧标准的衔接,严格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生产许可。

新标准按照原料干酪的比例,将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GB 25192-2010)规定的再制干酪类产品划分为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对仅添加15%~50%干酪的产品明确为干酪制品,对添加50%以上干酪的产品明确为再制干酪。针对新标准实施后的生产许可分类问题,《通知》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中食品类别“乳制品”下的品种明细“再制干酪”调整为“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

关于企业生产许可变更问题,《通知》明确,今年12月30日之前已取得再制干酪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再制干酪产品符合新标准中有关再制干酪规定的,不需要申请生产许可变更;其再制干酪产品不符合新标准中有关再制干酪规定的,若仍保持干酪比例为15%~50%,应选择“干酪制品”申请许可变更;若不申请生产许可变更,应将干酪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减少资源浪费,《通知》明确了包装材料使用相关问题,提出新标准实施后,如果企业生产的再制干酪产品,旧版包装材料上标示内容仅涉及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代号和干酪比例与新标准规定不一致,向当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后,可将旧版包装材料延期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成武:90后大学生返乡创业当猪 ...

  • 龙里醒狮镇:“亮晒”出风采 “评比 ...

  • 江苏省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实行价格和 ...

  • 砥砺担当作为 谱写质检华章——20 ...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