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在市场监管所设立法制员
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开展多层级法治教育
本报讯 (郭倩涵 记者 李 辉)“市场监管所设立法制员;以县级市场监管局和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单位设立学法课堂,建立定期学法机制;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业务处室、有关直属单位和各市局设立培训讲师。”为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水平,切实增强执法能力,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适应市场监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常态化学法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推进全系统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通知》明确,安徽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学法机制,各县级市场监管局和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立学法课堂,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法活动,一年不得少于12次;将法治讲座纳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大讲堂学习计划,一年安排法治讲座不少于4次。学法形式应当灵活多样,包括课程培训、法治讲座、案例研讨、学法用法论坛、疑难实务问题研讨、办案演练等。学法内容应突出实战性、操作性,注重学习成效。
根据《通知》要求,安徽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配齐配强师资力量,各市场监管所设立法制员,市级市场监管局和县级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法制员轮训;各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系统内统筹人才资源,设立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培训讲师;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各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根据监管工作需求分领域设立培训讲师。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本单位负责人一年至少讲一次法治课。通过分层次分领域配备法治培训师资,确保法治培训覆盖全省市场监管各层级和全环节。
为确保常态化学法活动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安徽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常态化学法活动,将学法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将法治培训与业务培训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因地制宜、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创新学法方法和机制,在全系统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市场监管队伍法律素养。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