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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济南市莱芜康诺药业有限公司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2-11-28 16:53:1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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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济南市莱芜康诺药业有限公司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济南市莱芜康诺药业有限公司因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我局依法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防控措施,并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

经现场复查和综合评估,该企业已基本整改到位。依据《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法解除对该企业采取的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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