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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解除通知书(皖药监械停解〔2022〕4-1号)

2022-11-02 18:19:21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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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暂停生产销售解除通知书

皖药监械停解〔2022〕4-1号

安徽锦昕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7月5日作出《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皖药监械暂停〔2022〕4-1号),通知你单位暂停生产销售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鉴于安全隐患已依法处理,现决定解除你单位相关产品的暂停生产销售措施,具体产品为:

1.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衣(皖械注准20212140280);

2.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服(皖械注准20212140352);

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皖械注准20212140282)。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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