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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准入环节推三制 三个首次显便利

2022-10-14 15:06: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在市场准入环节不断创新、不断突破,推出三项制度,实现“三个首次”,持续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有力促进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颁发首张“一照多址”营业执照

今年7月,新余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先生成功领取全市首张“一照多址”营业执照,成为新余“一照多址”改革的首位“受益者”。

“一照多址”是指企业住所、备案场所在同一县(区)管辖范围内,且备案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涉及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的企业可以在一张营业执照上备案登记多个经营场所。与以往开办分支机构需申请设立登记相比,申请人只需提出经营场所备案申请,提交相关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即可将备案经营场所地址记载于同一张营业执照上,突破了常规“一照一地址”的限制,减少了申报材料、压缩了审批环节,大大节省了企业增设分支机构的时间和成本。

办理首例市场主体歇业备案

今年8月,新余市某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辛先生成功办理“歇业备案”, 之前他打算把公司注销,但一直不忍经营多年的企业就此结束。歇业备案制度推行后,替他解了难,让他的公司喘喘气,待市场好转,重整旗鼓再出发,由此成为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的首个“受惠者”。

“歇业备案”制度大大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以家庭住址备案,节省房屋租金,降低人员管理费用等,使企业继续保留名称字号、知识产权等,进入“休息区”,为迎接下一次市场机遇积蓄力量。

核发首张登记住所承诺营业执照

今年10月,袁女士在市场监管部门,填写一张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信用承诺书,就办好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手续,成为新余市场主体登记住所承诺制的首个吃螃蟹的人。

长期以来,住所性质多样、提交材料复杂是市场主体准入的“拦路虎”,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往往会出现房产证或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准备不完整、不规范多次跑路的情况,浪费时间精力。为破解这一难题,9月起,新余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登记住所承诺制,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购房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住所使用相关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开办材料再减少,便利度再提升。

(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 彭小毛 袁军根)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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