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3月1日起,《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青海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条例》在青海的实施工作,通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了新旧登记制度无缝衔接、平稳过渡。全省各级登记机关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原则,有效提升全省市场主体登记效率和便利度。
《条例》的实施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文书材料更加精简。市场主体登记申请类文书由25个压减至16个,文书种类和提交材料数量的大幅减少,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的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登记流程更加高效。取消了受理环节,明确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网上服务更加全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实现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公告网上免费发布全覆盖。半年来,全省260户公司通过公示系统免费发布了减资或合并、分立公告,累计节省公告费用10万多元。
市场退出更加便捷。各类市场主体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在全体投资人书面作出承诺后,仅需公示20日即可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半年来,全省1282户企业办理了简易注销登记。
歇业措施更加完善。会同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制定印发《青海省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细化了税务、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推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在该省落实落细,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条例》施行半年来,青海省新设立登记市场主体3.88万户,办理变更登记2.50万户、注销登记2.57万户。截至8月底,青海省市场主体达54.73万户,同比增长5.07%。
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围绕市场主体登记管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措施,适时开展《条例》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在该省有效落实,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更大力度服务全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