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老年人消费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2022-08-08 12:17: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8月5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滁州市消保委联合在滁州市消费维权主题广场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老年人消费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省局信用监管处处长李翔云亲临现场指导,市局四级调研员赵阳陪同。市局信用监管科、特殊食品科、执法稽查科、食品协调科、竞争执法科、广告科、12315指挥中心等相关科室共2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设置了扫黑除恶宣传台、《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展板、宣传条幅等。活动现场,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群众表演了自编自演的防诈骗三句半《欢乐普法》、歌曲《当你老了》等普法节目,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还向现场参加活动的群众讲解了消费维权、防诈骗、如何识别真假保健品等知识;向广大群众宣传在生活中如遇到有不明码标价、捆绑收费、价格欺诈、价外加价、传销违法,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要注意保留购物小票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进行消费维权。活动现场共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折页、《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手册、宣传袋、小扇子、抽纸等各类纪念品600余份,接受各类消费者咨询200余人次。通过此次深入宣传,较好地营造了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扎实开展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侍根胜)

(责任编辑:孟庆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以“快检+管办服” ...

  • 河北省大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广告 ...

  • 陕西西安推动重卡产业高质量发展

  •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依托丰富的山水生态 ...

  • 采用中国标准、为雅(加达)万(隆)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