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湖北省计量院鄂州分院配合开展鄂州临空经济区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2022-07-12 17:23: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器等重点管理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有效发挥计量在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基础保障作用,近日,湖北省计量院鄂州分院配合鄂州市市场监管局临空分局,对临空经济区内的7家天然气经营企业开展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器等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查阅档案的方式,着重检查了企业在用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器等重点管理计量器具是否建立台账、是否建立相关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压力表等强检计量器具是否通过“湖北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和报检,是否存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情况;可燃气体报警器等非强检计量器具是否取得型式批准证书,是否按《计量法》要求,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对于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等情况,检查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鄂州分院将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有机结合,积极配合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天然气经营企业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确保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器等重点管理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继续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计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鄂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计量技术支撑与保障。(通讯员 操玥)

(责任编辑:孟庆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上浦镇大善小坞村千 ...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开展餐饮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 ...

  • 2022年汛期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