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四川】开江县成成香豆制品厂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麻辣豆干被罚款5500元

2022-06-29 15:34: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号)。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开江县成成香豆制品厂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豆制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麻辣豆干;规格型号:25克/袋;生产日期:2021年1月17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开江县成成香豆制品厂,被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26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开江县成成香豆制品厂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以及采购食品未经进行、查验保存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19日对开江县余开祥副食店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添加剂未进行查验、保存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及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予以警告;

(2)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焦糖色4.551kg、消泡剂2.273kg,没收超范围使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添加剂0.427kg;

(3)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大写:贰佰元整);

(4)罚款55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

以上罚没合计:5700元(大写:伍仟柒佰元整)。

2、排查整改情况

当事人采购食品添加剂未履行查验义务,也未建立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的保存,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未建立使用记录,其产品销售未建立销售记录,无法查实使用超过保质期的添加剂的产品的销售量及流向,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原因无法查明。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开江县成成香豆制品厂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并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经营,并对当事人立案查处。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15日对开江县成成香豆制品厂进行了复查验收。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 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安全用 ...

  • 浙江中铁装备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的盾构 ...

  •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不断提速

  • 画展打卡!感受甘肃本土油画家笔下的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