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安徽颍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查。
一、工作目的。深入落实国务院领导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开展全县校园食品安全督查行动,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杜绝校园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舆情,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重点督查: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即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无证幼儿园食堂查处情况;中小学和幼儿园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公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相关信息,落实原料采购相关要求等情况。
三、督查范围。全县学校自办食堂。
四、督查重点。1、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建立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2、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3、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转,餐饮用具是否按要求洗消保洁,餐厨垃圾是否定点存放、加盖密封、及时清运,是否对餐厨垃圾存放场所和盛装容器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的清洁消毒。4、是否建立稳定、合规、可追溯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是否落实大宗食材的索证索票制度。5、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未经健康体检上岗操作,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6、是否对场所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是否及时维修更换老旧设施设备。7、是否对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是否留存培训相关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二)强化部门联动。(三)加强舆论宣传。(四)强化社会共治。
(解辉 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