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2-04-22 17:34: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由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牵头组织,经市司法局批准的佳木斯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在其办公地点举行了揭牌仪式。

image.png

佳木斯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和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完善全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结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现状应运产生。

该调解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在司法局的指导下,受理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委托或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依法调解纠纷,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或仲裁确认;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与宣传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地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解;同时,根据需要开展其他与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相关的工作。

image.png

佳木斯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12名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员采取自愿双向选择的方式,从民商事资深调解从业人员、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和律师中产生。揭牌仪式中,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调解员召开了第一次工作对接会,为接下来要开展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定下了基调。

佳木斯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为全市知识产权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方式提供了有力补充,实现了知识产权纠纷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无缝衔接,极大完善了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快维快调机制,必将为权利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发挥积极的作用。(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 ...

  •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中材科技( ...

  • 博鳌亚洲论坛上的“绿色元素”

  • 山东两企业入选国家水禽核心育种场、 ...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一家生物股份有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