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树立质量标杆,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根据《九江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第九届市长质量奖(企业类)评选工作。
一、申报时间和受理单位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二)受理单位:申报组织向所在地县(市、区)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二、申报对象
在九江市从事制造业、工程建设、服务行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以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九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在九江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通过GB/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1年以上。
(三)认真贯彻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有突出的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连续3年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且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业前列。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成长性较强的企业。
(五)最近3年内在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或食品安全等方面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国家、省、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较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重大纳税失信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无虚报、瞒报统计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群众(顾客)满意度高。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要如实、完整地填写《九江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表格样式见附件。
(二)自评报告。申报组织须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撰写《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
(三)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须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组织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1份以及WORD或WPS电子版),撰写《自评报告》(WORD或WPS电子版),提供《证实性材料》(WORD或WPS电子版),于2022年5月30日前提交受理单位。
(二)各受理单位在收到组织《申报表》后,将拟推荐组织征求相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税务、审计、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并在《申报表》中签署审核、推荐意见。
(三)各受理单位将《申报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1份及WORD或WPS电子版)、《自评报告》(WORD或WPS电子版)、《证实性材料》(WORD或WPS电子版)汇总,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送至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四)市长质量奖的认定工作须严格按照《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优胜劣汰,科学、公正、公开、公平,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淑平
联系电话:0792-8535618 13970217688
通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体育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附楼市市场监管局B514室
电子邮箱:1486395822@qq.com
(供稿: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