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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惩黑恶犯罪

2022-04-07 10:25: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颇有亮点:

亮点一: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亮点二: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

亮点三:

明确了行业监管职责。反有组织犯罪法对行业监管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对相关行业领域内有组织犯罪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有组织犯罪易发的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

亮点四:

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反有组织犯罪法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保障涉案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方面,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

广大人民群众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时,要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或者直接拨打12345热线反馈。

(供稿: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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