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食品生产经营者速看!南京市场监管部门优化服务有作为!

2022-03-23 11:06: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面对疫情冲击,不少食品生产经营者担心:企业许可证和员工健康证到期了怎么办?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坚持服务与防疫两手抓、安全与发展两不误,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硬仗。

一方面,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服务工作,在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的同时,解决食品生产经营者燃眉之急。

1.食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

2.食品生产经营者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

image.png

3.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的,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办理新证的,其健康证明视为有效,有效期截至各地恢复健康证明体检后15个工作日。

另一方面,进一步号召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防疫主体责任,众志成城 ,共渡难关。

image.png

1.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新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完成疫苗的全程接种(有禁忌症的除外),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手套等。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单个口罩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image.png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2021年9月版)》等法律法规和防控指南的要求,落实从业人员的每日健康监测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立即离岗并报告、就医,一律不得上岗。

image.png

image.png

3.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冷链食品生产经管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规定,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金鑫)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寿光:巨淀湖咸鸭蛋让百姓致富“流油 ...

  • 肉鸡住“洋房” 现代化养殖助推乡村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定量 ...

  • 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内药品零 ...

  • 江苏省苏州市做好疫情防控 切实保障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