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云南省富源县市场监管局围绕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以线上宣传、线下开展执法检查和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等形式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系列活动。
及时谋划,认真部署。县局以“共促消费公平”主题为要点,对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相关活动下发相关通知方案,积极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的新形象,树立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执法权威。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抓实线上“3·15”活动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知晓度,做好户外广告宣传,各街道乡镇市场监管基层所开展好消费维权执法行动和维权宣传。二是积极协调相关媒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成效;动员广大经营者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公示栏等设施,宣传“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三是通过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年主题活动,发布消费提示信息4期。四是走进各学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活动期间,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12条,电子显示屏播放“3·15”宣传语100余条次。
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围绕与民生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开展“3·15”期间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集中执法行动,对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药化肥等商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震慑不法经营行为。为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打假成果,组织全县各市场监管所将去年以来依法收缴的各类过期、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此次活动,共查获假冒伪劣、过期商品200余件,价值5万余元。
保障投诉举报咨询热线畅通,积极妥善处理好消费纠纷工作。及时办理各级转办的申诉举报,迅速查处,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截至3月15日,全局共核查处理投诉举报案件1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83万元,切实保障了消费者权益,提振了消费信心。(云南省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秦龙 王荣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