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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2-03-18 12:51: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确保防疫物资、大宗商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成本、服务质量水平、市场供求状况、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合理制定或调整价格,并保持价格在一段时期内的相对稳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避免出现实际销售价格与标价不一致的现象,不允许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三、经营者应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特别民生食品及防疫用品的经营者,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保持价格相对稳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不能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更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推动物价过快上涨。

四、行业协会商会应引导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联系政府、企业、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企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合理定价,维护行业信誉和价格秩序。不得滥用市场的支配地位和行业影响力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操纵市场价格。

五、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

继续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各类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社区菜店等集中消费场所的价格行为,密切关注蔬菜副食品和防疫用品的价格变动,对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大局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

六、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做好社会监督,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快从严查处。

请全市广大经营者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以及屡查屡犯的,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共同维护全市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供稿: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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