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青海省药检院获“青海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22-03-08 17:20: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7日,以“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为主题的青海省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表彰大会隆重举行,省药检院获“青海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青海省药检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高度重视妇女工作,竭诚为女职工的成长进步打造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不断提升自我的平台,为她们在工作中发挥更大地热情和作用创造了条件。全体女职工在检验科研、党的建设、廉洁从检、药检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潜力和作用。

在检验科研中心任务中,全体女职工求真务实、率先垂范、敢于创新,展露出不平凡的业绩和优秀的品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全体女职工诚信为本、扶危济困、奉献爱心,始终发扬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中,全体女职工文明有礼、养德重行、甘于奉献,展示出当代巾帼的才华和时代风采;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全体女职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忠实履职,主动参与省药检院各项事务,起到了“半边天”作用,推动了省药检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药检院全体女职工一致表示,“青海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是收到的最好的节日礼物,荣誉既是鼓励,也是继续前进的动力,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在解放思想、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争做先锋,努力展现新时代女性勇于逐梦奋斗,敢于争创一流的巾帼风采,进一步推动药检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人民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消费季“一刻钟品质生活节”拉开 ...

  • 江苏省常州市市民徜徉在“花灯步道”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春季校园 ...

  • 江苏响水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 ...

  • 2021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