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酒泉市消费者协会印发了《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将着力抓好九项工作。
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牵头组织公安、农业农村、住房建设、大型服务企业,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总结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宣传2022年消保维权“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广大消费者普及识假辨假、维权知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提供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清理、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警示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展现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丰硕成果。
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新媒体、电视、报纸曝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维权典型案例,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公示一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市场主体名单。聚焦汽车销售、住宅装修、预付式消费以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分行业、有重点地向社会公示一批被消费者多次投诉举报的热点企业,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开展“12315”五进活动。推进12315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乡村)、进景区、进军营,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
开展“打击消费欺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加强对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声称保健功能产品事中事后的监管,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不正当营销违法行为,查处、曝光一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为老年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开展以“农资打假保春耕”为主的农资质量抽检行动。联合农业农村、供销社等部门,加大对各类农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农资质量的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及时发布抽查检测信息,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农资、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全力护航春耕生产,让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
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活动。继续推进以“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为主的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活动,引导市场主体采取张贴公示公告以及电子屏、微信、微博等方式公开承诺消费者的权益、无理由退货制度,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不断优化消费环境。
整顿约谈重点行业。聚焦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约谈整顿。特别是紧盯“三品一特”、汽车销售、房屋装修、美容健身、餐饮住宿、停车收费等行业,加大检查检测力度,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供稿:甘肃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