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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颍上县食安办发关于加强春季学期学校开学校园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2022-02-15 15:55: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将至,为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严防严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各方责任,日前,安徽颍上县食安办发关于加强春季学期学校开学校园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一、加强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乡镇党委、政府要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属地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校园食品安全列入工作重点,积极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主要负责人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调研督查,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具体指导、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难点,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定期会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并进行督促、指导、检查。

二、加强教育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教育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三、加强监管部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和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五、加强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学校要全面落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解辉 路世忠)

(责任编辑:孟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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