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海南省药监局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驾护航作用,坚持以点带面,以执法规范化为抓手,抓普法教育,树立法治思维;抓制度建设,打牢法治基础;抓审核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以“三连招”推动法治药监工作稳步发展,全力以赴打造法治药监新高地。
抓普法教育,树立法治思维
坚持把药品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药品安全治理全过程,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药监环境。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全面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以学习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两法两条例”为重点,做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带动全局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增强企业主体守法意识。利用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契机,开展各级药监部门人员上讲台、优秀企业代表上讲台的“双上”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提升企业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同时,采取现场座谈、专题辅导、风险排查等方式,将法治宣传与风险排查相结合,促进企业主体依法生产经营;三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开设普法学习教育专栏,围绕“八五”普法主题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指导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建设国家药监局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探索普法工作新方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大会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专题培训
抓制度建设,打牢法治基础
在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基准、文书等制度建设,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三项制度”。聚焦公开透明,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公开”,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在政务网更新,2021年,海南省药监局被评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二是严格“自由裁量”。对药品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将“药、械、化”行政处罚裁量阶次统一为“从轻、一般(较轻)、一般、一般(较重)和从重”5个档次,形成68条裁量基准,并统一考虑裁量因素,形成统一的裁量体系;三是规范“执法文书”。总结药品行政执法实践经验,在保留原有45种药品行政执法文书的基础上,新增13种文书。在严格执法办案程序的同时,使执法文书更贴近执法实践需求,力争做到统一规范、用语准确、内容全面。
抓审核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全面推行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有效提供法治支撑。一是强化政策文件审核。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防范潜在风险。2021年以来累计对4份规范性文件、20余份民事合同、60余份其他文件进行法制审核,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二是强化行政处罚审核。海南省药监局本级实行“业务+法规”办案模式,法规部门对每个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审核把关,2021年以来法制审核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0件,无一错案。此外,还组织对多起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专家讨论,为准确办案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强化对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实施,从评估清理到修改、废止的全程管控,将规范性文件“装进制度的笼子”,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供稿:海南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