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政策法规>>

普法宣传 | 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督管理

2022-01-17 15:59: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制度体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市场主体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必须提供与平台内经营者有关的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协助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通过主体信息公示与相关执法信息披露的方式,来实现对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与约束。

依托已经建立的全国市场监管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鼓励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连接到该系统的方法,来公示其营业执照信息。

对于已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网络交易经营者需要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对于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则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活动类型,公示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信息的披露以及其他主体的自我声明,在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上的重要价值在于使得监管部门能够迅速准确地定位与查找相应的行为主体,便于执法人员开展有效的执法措施。(来源:哈尔滨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科普 | 曝光!这些都是传销!

  • ​安徽天之禾食品有限公司采用封闭式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燃气等行 ...

  • 江苏省海安市通过“公司+农户”模式 ...

  • 河北省石家庄市依托生物医药产业基础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