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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获评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21-12-22 14:44: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西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消保中心)榜上有名,成为广西两个获表彰的消费维权先进集体之一。

市消保中心自2020年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社会公益职能,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消费维权服务发展理念,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强化商品服务监督,建立完善基层维权网络,高效处理消费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构建组织框架,充实维权力量,不断夯实消费维权基础

这两年,在市消保中心的积极推动下,柳州市辖融安县、柳城县相继得到当地县委编办批准,核批成立了县级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的消保中心,配备人员和给予经费保障,开创了广西县一级设立消保中心的先河,为广西其他城市建立县级消保中心树立了示范样板作用。柳州市的消费维权组织框架得到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力量得到有效加强和提升,对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积极作用。

关注民生百姓,创新工作模式,打造消费维权金字招牌

市消保中心以提升群众消费满足感和幸福感为宗旨,不断探索和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模式。近两年来,共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社区,以及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知识讲座、消费体验活动等各类现场宣传活动2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发放调查问卷近2万份,并在全市各大商超、酒楼、步行街等播放宣传视频200余条次,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倡导科学合理理性消费,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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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指导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消费纠纷有效化解,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经营者签订公开承诺书109份,先后在柳州市尚龙电器各门店、贝壳找房、装饰装修企业等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6个,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费维权社会化网络,基本实现简单消费投诉不出村、不出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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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认真接受消费者法律咨询,今年以来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处理商品房退款纠纷2件,涉及金额共177.7477万元,消费者已获退回部分房款95万元;在今年疫情期间,处理婚宴退定金纠纷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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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的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柳州市排名逐年提升,2019—2020年连续2年进入全国50强。(通讯员 张顺义)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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