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生产许可证决定书
企业名称:仙桃市中南塑业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证编号:鄂XK12-001-00175
住所:仙桃市北坝路附1号
你单位于2021年11月03日取得生产许可证,经后置现场审查发现:你单位不符合法定条件,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局决定撤销你单位已取得的生产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