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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市场监管局狠抓四个关键 织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防控网络

2021-08-18 15:39: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丽江市市场监管局以“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关键环节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合力攻坚,推进长江禁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抓监管,严格执法。严格落实“八个严禁”要求,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和频次。一是及时为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河鲜”“捕捞”等字样的企业、个体经营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共办理变更登记316份;二是制定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检查要点对照表,明确“五查三看”检查标准,加大对涉渔经营场所专项执法检查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507人次,排查检查各类涉渔经营场所21859个次,规范宣传菜单226户次,整改有“江鱼”“程海鱼”和“湖鱼”等违规宣传门牌183户,规范违规宣传店名135户次;三是强化线上监管,全面加强网络销售平台排查检查,共监测网络平台2377个次,累计下架整改54家商户的99个禁售产品;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19条涉嫌违法线索进行了核查处置,立案10起,结案10起,吊销营业执照7户,罚款4万元。

抓宣传,广泛动员。扎实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告知和承诺活动,统一印制并张贴发放7100份告知书和5700份宣传资料,做到涉渔经营场所告知承诺全覆盖。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向消费者宣传“长江禁渔”相关政策;丽江市广播电视台直播车同步启动了“应急广播”,跟随执法人员走进市场,向消费者和经营户宣传“长江禁渔”政策,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抓督察,跟踪问效。建立“长江禁渔”专项行动挂包督导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5个挂包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长江禁渔”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截至目前,共下发督查通报3期、提醒函4期,有效提升了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7月1日-7月10日程海湖开湖捕捞银鱼期间,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工作提醒函,要求加大对涉渔市场主体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切实巩固禁渔成果。

抓联动,形成合力。针对州市交叉水域存在监管空白的风险隐患,与大理州签订联合执法行动协议,组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组,按季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4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船艇20艘次,执法车辆90辆次,查获并集中销毁违法网具30张880余米,张贴《禁渔通告》及标语10000余份,开展政策专题宣讲和“以案释法”1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3000余人,努力消除州市交界水域地区监管盲区,有效确保了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持续推进。

下一步,丽江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持续深入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切实巩固长江禁渔成果。一是强化监管执法。继续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对金沙江干流、支流和程海湖、泸沽湖、拉市海等重点水域巡查力度,狠抓涉渔经营场所及网络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食用非法渔获物行为。二是强化跨区域协作。在做好与大理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同时,积极与攀枝花市、迪庆州建立省际、州际之间的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共同推进交叉水域的联合执法。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长江禁渔”政策宣传,引导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自觉抵制“江鲜”“湖鲜”等野味;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媒体通过投诉举报渠道参与监督,积极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通讯员 杨锡彪)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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