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高效推进长江禁捕工作,落实禁捕专办“四清四无”要求,近期,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市场监管治理力度,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加强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执法行动,通过加强宣教、重点督查、强化监测、畅通维权等途径,积极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致力实现“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目标。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始终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作为重点前置先行,狠抓渔获物和渔具在生产、销售、宣传等领域的全面治理,通过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加强市场主体宣教、加大监督检查、强化市场监测、畅通投诉渠道等途径,强化行业自律;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督促各分局严厉查处“禁渔”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有效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二是落实工作举措。严把登记准入,对禁捕退捕期间企业、个体经营户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江刀”等字样的,按照法规要求,摸清存续底数,做好门牌、店招、户外广告涉及违规内容的整治;全面监督检查,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餐饮单位和渔具渔需店等主体的线上线下排查,督促落实制度,强化网络监测,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禁售的渔具市场销售,督促电商平台完善治理规则,及时采取下架违法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细化广告监测,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对涉嫌违法广告线索,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后续跟踪督导,全面净化水产品广告市场环境。
三是推进执法整治。畅通举报渠道,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涉及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违法线索,优先处理、迅速处置;严查违法行为。严查制售禁用渔具行为,严查以野生“长江鱼”“江鲜”等作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查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违法信息归集的及时性、准确性,提高联合惩戒效能,将各部门涉及渔业违法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司法判决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统一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是夯实工作基础。严组织。结合今年度长江禁捕市场监管“打非断链”执法行动实际,出台“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专题会议4次,执法大队所有人员下沉分局一线,全方位、多要素、整流程推进禁渔工作;严监管。按照“四清四无”要求,实施全覆盖巡查,完成电商平台、网站、生产经营主体6000余家次的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加强监测整改,及时下架违法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一并兼顾对传统媒体、互联网等广告发布的日常监测;严责任。通过名称字样排查,第一时间督促餐饮和销售主体变更登记两家。
五是及时联动联查。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优先处理、迅速处置。积极配合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目前共开展联合行动42次,出动人员3799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984家次,基本实现全覆盖;4月份开始对全市渔具店、渔需店、渔药店等渔业用品经营主体,开展为期2个月的2次联合检查,检查渔具店165家、水产经营户23余户,发放告知书200余份。期间,发现含有“长江活鱼” “野生鱼”的销售情况,已对3起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六是持续深化宣导。以《长江保护法》3月1日施行为契机,积极开展多形式、多维度的长江流域“禁渔”政策宣传,采用网格监管、广告宣传、张贴通告、上门宣讲等方式,通过 “鹿城市场监管”、“昆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线上线下结合、企业机关互补,印制发放多部门联合公告3000余份、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禁捕海报2000余份、省局的承诺倡议资料2000余份和各类其他资料5000余份;通过商超综合体联络群及餐饮宾馆协会向35家大型商超综合体及138家餐饮宾馆会员单位发出倡议,提醒企业落实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全方位、全时段、多角度向全市范围内市场主体宣传“禁捕打非”政策,提升市民知晓率,营造生态环境社会共治、共保、共享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势能。
七是注重实践研究。切实依法监管,依据《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职责分工,强化主体引导,提升公众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持续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强执法研究,对法律法规适用、检验鉴定、调查取证等重点难点问题的提前研判和专题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和提炼规律,不断夯实监管执法的基础支撑;务实实践推广,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欢迎媒体监督,形成共治共管格局。(张开淀 巴千高 李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