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回流药”是指医保、农合等形式从医院或药店购买药品,然后销售给非法回收的人,再次销售给药店、诊所,而后销售给顾客的药品。按照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近日,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管局严密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购销“回流药”违法行为专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主要以心脑血管、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为重点种类,对药品购进渠道,索证索票进行检查,把认真核查票、账、货、款是否一致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并核实查看了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与实货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检查标准。同时对药品是否按储存条件储存、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药品分类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供货企业资质是否齐全等进行了检查。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550人次,已检查213家药品零售企业,58家医疗机构,发现有一家药品零售企业所经营药品无随货同行单等相关票据的情况,正在立案调查。此次“回流药”专项检查,旨在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深刻认识“回流药”的危害性,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通讯员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