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4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2020年度认证活动监督检查情况。为加强认证活动监管,进一步规范济南市认证市场秩序,增强认证的公正性和公信力,2020年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济南市认证活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以强制性认证、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了2家认证机构、14家获证组织,通过现场查验的方式,监督核查相关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的规范性。其中获证组织的构成为:10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1家有机产品认证企业、1家环境管理体系企业、2家质量管理体系企业,涉及10家认证机构,覆盖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济南高新区9个区县。
本次检查共发现认证机构及相关获证组织存在的各类问题61项,涉及认证机构的40项,涉及获证组织的41项,其中2项涉嫌存在严重问题。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认证机构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相关认证规则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按计划对获证组织开展有效的审核、评价和跟踪监督。大部分获证组织能够按照所建立的有关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能够按照认证要求组织开展生产、销售活动,并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保持认证的有效性。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认证活动,有效遏制了“认证乱象”的发生,对提高认证的公信力和有效性,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要问题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认证机构提供的审核报告和企业实际管理人员、部门架构相关情况不符;
2.部分认证机构的工厂检查计划不符合认监委现行规则要求,检查行程和计划时间不符;
3.部分认证机构审核现场开具的不符合项,关闭和纠正措施证据提供不足;
4.部分企业的文件有效性、适宜性管理工作有缺失,部分企业现行程序中使用过期标准,认证机构并未识别出此类问题,并予以订正;
5.部分企业的合格供方名单不完整,关键步骤中的必要工具及耗材供方没有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而认证机构未能有效识别;
6.部分企业的认证管理者或内部检查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三、处理建议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认证机构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认证机构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调查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获证组织存在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获证组织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分别通报相关认证机构,督促其加强对获证组织的监督,及时进行整改,保持认证的有效性;对不能持续保持认证条件要求的,及时撤销或暂停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