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909号建议的答复
王凤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实现汽车消费信息整合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CCC认证证书电子化改革举措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优化认证服务,2020年4月我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CNCA-C11-01:2020,以下简称2020版实施规则)。2020版实施规则要求指定认证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颁发电子化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证书,方便企业在执法检查、进口核验等环节快速提供有效证书,减少纸质证书的发放。
二、获证车辆信息电子化工作情况
CCC认证已实现获证车辆信息电子化,在随车附带的车辆一致性证书上均印刷有二维码,相关执法部门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从认证机构数据库中获取包括车辆外廓尺寸、整备质量、发动机型号等关键安全参数信息。便利相关部门在车辆入境验证、注册登记工作中,根据《对进口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VIN)实施入境验证管理的公告》(原质检总局、公安部2008年第3号公告)等文件的规定,核对实际车辆与证书数据的一致性,确保车证相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打通证书电子化流程
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完善CCC认证车辆一致性信息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与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打通车辆数据信息电子化流程,加强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便利车辆通关及注册登记。
(二)合作推动多部门大数据中心建设
目前CCC认证证书及车辆一致性参数均已实现电子化管理,为多部门合作的大数据中心建设做好了技术准备。我局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制度衔接与合作,促进信息共用共享,助力汽车行业全面质量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8月19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
联系单位及电话:认证监管司 010-82262674